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051号
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051号:健康检查的重要性
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,他们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形象。为了确保公务员的健康,国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有严格的标准。本文将介绍2005年发布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第1号文件,以及其中的主要内容。
一、体检项目
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第1号文件,公务员录用体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项目:
1. 一般体格检查:包括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心率等基本指标的测量。
2. 内科检查:主要检查心肺、肝脾、肾脏等重要器官的功能。
3. 外科检查:主要检查皮肤、乳腺、甲状腺等部位的病变。
4. 眼科检查:主要检查视力、眼底等眼部疾病。
5. 耳鼻喉科检查:主要检查听力、嗅觉、喉部等部位的疾病。
6. 口腔科检查:主要检查牙齿、牙龈、口腔黏膜等部位的疾病。
7. 妇科/生殖系统检查:女性公务员需要进行妇科检查,男性公务员需要进行生殖系统检查。
8. 实验室检查: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、肾功能等多项指标的检测。
二、体检标准
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第1号文件,公务员录用体检的合格标准如下:
1. 一般体格检查:各项指标符合正常范围。
2. 内科检查:各项指标符合正常范围。
3. 外科检查:各项指标符合正常范围。
4. 眼科检查:视力不低于1.0,眼底无明显病变。
5. 耳鼻喉科检查:听力、嗅觉、喉部等功能正常。
6. 口腔科检查:牙齿、牙龈、口腔黏膜等部位无明显病变。
7. 妇科/生殖系统检查:女性公务员乳房无肿块、分泌物正常;男性公务员睾丸无肿块、精液正常。
8. 实验室检查:各项指标符合正常范围。
三、不合格情况及处理办法
根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第1号文件,如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,将视为不合格:
1. 一般体格检查或某项检查指标超出正常范围。
2. 内科、外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等科室的任何一项检查结果异常。
3. 妇科/生殖系统检查结果异常。
4. 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。
对于不合格的情况,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可能影响考生的录用资格。因此,考生在参加体检时要认真对待每一项检查,确保自己符合录用标准。
版权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文章或转稿中文字或图片来源于:互联网(网络),如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。